根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2020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予以公布,公示期1周(公示期:2020年12月3日—12月9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受理处室及电话如下:
1、高新技术(工业)领域
高新技术处:88777273
联系人:刘永学
2、现代农业领域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88777271
联系人:王东东
3、医药健康产业领域
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88777271
联系人:袁 野
4、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点建设
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88777285
联系人:李青山
5、地院(校、所)合作项目
对外合作处(基础处):88777262
联系人:曾亚琼
受理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华新街700号)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来源: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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