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2021年度“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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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吉林国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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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飙飙

长春新区2021年度“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为吸引和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春新区“长白慧谷”英才计划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引才领域

根据长春新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引进从事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光电信息、软件及服务、大数据)、航空航天、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商贸物流、休闲康养服务)、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类型及条件

分为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择其中一项人才类型进行申报,每户企业限报1人(团队)。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到新区创新创业,入选后能够在企业连续工作、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2个月;人才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新区。

1、高端领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引领新区产业发展、能带来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国际化人才。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曾担任中高级工程技术专家、科研项目牵头人、经营管理专家。

(3)具有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境外相当资格条件,在海外学习、工作5年以上的归国人才。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省级科技、人才等领域表彰和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2)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或从事项目研发、科技攻关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创新人才。

(3)新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且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

3、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曾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三年以上人才。

(2)驻区企业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其工作绩效对企业发展有关键甚至起决定性影响的人才。

4、高技能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技术服务人才、技术创新人才、技能操作人才。

(2)主导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完成高复杂度、高技术性、高操作难度的管理和技能人才。

二、支持政策

(一)对入选的高端领军人才,给予60—2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企业需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

(二)对入选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企业需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可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的股权投资。

(三)对入选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给予2—20万元资金支持。

(四)对于引领新区产业发展、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或股权投资。

(五)在办公用房、个人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送材料

(一)《长春新区“长白慧谷”英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书》纸质版10份及电子版(含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他个人信息表》纸质版各1份及电子版。

(二)承诺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企业负责人、申报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团队全体成员)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网络查询证明,海外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申报人(团队全体成员)与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自引进(落位)之日起计税薪金领取明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收入查询截图、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其他收入证明等)、企业社保参保情况和申报人(团队全体成员)个人社保缴费历史明细、申报人(团队全体成员)到新区前工作单位合同或离职书或个人档案工作经历信息等原单位工作经历、其他相关工作经历等材料;

3、申报人(团队带头人)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科研项目、获得荣誉及其他业绩等材料;

4、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权构成(股东姓名、认缴资本、实缴资本、持股比例、出资方式)、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企业税收完税情况等材料;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评审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经初审后组织实地考核和专家评审。

(二)政策咨询、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企业填报时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填写说明,报送时先行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1、长春新区人才工作办公室

白昕昕  0431-81335763 

张  言  0431-81335764

2、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王晓棠  0431-89689478  21635630@qq.com

3、北湖科技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许  谦  0431-89672990  94532688@qq.com

4、空港经济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闫  冬  0431-82158608  446900900@qq.com

(三)申报材料下载网站及QQ服务群

长春新区政务网:http://www.ccxq.gov.cn/

长春人才港:http://rccc.ccxq.gov.cn/

企业QQ服务群:28110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