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45号)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2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各高新区实际,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集群”的原则,经吉林高新区申请、省科技厅推荐、视频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科技部火炬中心同意将吉林高新区电子信息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2021年度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
吉林高新区电子信息创新型产业集群涵盖功率半导体、软件开发与服务外包、汽车电子、大数据等领域,产品广泛应用于芯片制造、互联网、汽车及零部件、数据服务、电力设备等行业。目前,集群共有电子信息类企业200余户,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国家认证实验室3个,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5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数达171项,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优势进一步凸显,正逐步发展成为吉林高新区创新驱动的高速引擎和推动吉林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截至2021年,我省已有长春汽车电子、通化医药和吉林高新区电子信息3个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各产业集群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重点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和产业,通过补链、强链、延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力争打造国家一流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撑“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助力吉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十四五”吉林振兴发展实现率先突破。(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