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W2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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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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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飙飙

魏蓝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推动创新创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双创活动的支持和扶持的建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双创工作,省工信厅2020年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原则,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749万元对39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扶持,有效降低了部分基地的运营成本,大大缓解了新冠疫情带来的运营压力。同时,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双创”政策宣讲、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论坛、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双创”成果展览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到全省创业孵化基地的创建中来,2020年新增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45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家。

“十四五”期间,省政府将围绕打造“双创”升级版,探索“双创”发展新载体、新路径。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带动作用,以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一是推进建设大企业“双创”平台、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平台载体。提升各类“双创”平台在研发孵化平台搭建、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方面的支撑服务能力。二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客深度融通,推动重点产业创业孵化集聚,持续开展“双创”活动周等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双创”活动。三是推动“双创”向农业农村延伸,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乡里农创园”和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选树一批农村“双创”示范县,搭建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四是整合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供应链、服务链,为促进成果转化搭建资本和产业的互动平台,构建立体化、复合型的创业生态。省财政厅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持续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推动双创平台项目产业化,同时鼓励“双创”企业加强与国家金融机构、央企合作,对接国家资源,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增加优质“双创”项目储备。

二、关于要在政府投资基金中砍出一块,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双创”资金支持体系的建议

目前,我省对于“双创”工作资金支持主要分为专项资金支持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两个部分。专项资金方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方向清、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创业项目。以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补助、创业创新实训基地补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补助、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补助、创业能力提升补助、创业活动补助及劳务输出专项补助为重点,推动双创平台的建设。政府投资基金方面,截止2020年末,我省共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8支,含子基金46支,投资省内“双创”相关项目77个,占投资省内项目总数量的33.2%

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规定政府在同一领域内不能重复设立基金。目前,“双创”类项目已经在我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内,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同时,积极对接国家资源,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带动其他各类投资基金,不断拓宽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的来源渠道和投资方向,进一步增强其服务“双创”项目能力。

三、关于要把双创工作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加大对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台账,跟踪问效,确保活动质量的建议

将双创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有必要。目前,对各级政府部门考评指标体系中已包含“就业创业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考评。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拟在研究2021年政府部门考评办法时提高该指标分值,发挥好绩效考评作用,推动地方加快开展双创活动。省财政厅将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力度,同时针对政府投资基金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体系,科学制定基金收益率考核标准,提高省内重点项目投资比例,特别是成长型、科技类“双创”项目投资比例在绩效评价中的比重,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存续、计提管理费的重要依据,引导省内政府投资基金进一步加大对双创项目的支持力度。

以上答复意见,请您审阅。

 

 

吉林省财政厅

20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