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中小企业为主,建立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成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并分层明确培育措施和标准。《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 向下滑动查看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向下滑动查看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向下滑动查看 四、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向下滑动查看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三者相互衔接、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国推动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专精特新”辅导专线: 13630596980 1774346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