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以赴实现全省稳经济增长目标,更好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企纾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2022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按照《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专利权质押贷款进行补助,企业每年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支持,每户企业享受补助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贴息补助。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2年,每户企业享受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专利评估费补助。按照评估费50%给予补助,年度内最高不超过3万元。 3.专利保证保险费补助。第一年补助80%、第二年补助60%、第三年补助40%,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预算额度范围内,经审核择优确定支持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在吉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专利权质押方式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专利代办处)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 3.质押期间出质的专利权处于法定有效期限内,按时缴纳年费,权属清晰,不存在专利纠纷。 4.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吉林省产业发展导向,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同一项目未在其他政府部门申请过贷款贴息等补助。 三、申报程序 1.由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统一推荐报送给省市场监管厅。 2.省市场监管厅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拟补助建议。经集体讨论确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拟补助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受贷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 1.《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在吉缴税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3.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含附页)、贷款到位凭证、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其他抵押合同等。 4.与担保、评估、保险等机构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保险合同,以及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体现评估结果)以及评估、保险、担保费用相关发票等。 5.金融机构出具的,申报补助的知识产权质押在贷款中所占额度或比例的证明,明确担保物中知识产权占比,以及是否有其他财产抵押。 6.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工作情况报告(从知识产权拥有量、制度、人员、经费、举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内容如实反映企业有关情况,不超过1500字)。 五、有关要求 1.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含目录,编辑页码,且复印内容清晰),由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于10月21日前报送到省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打包压缩)均需提交,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邮箱:jilinip@163.com。 2.申报企业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一经查实,依法追回补助资金,不再纳入补助范围,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吉林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王智宇,电话:0431-84338856、1384304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