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
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县财政局:
根据2023年度省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和省科技厅《关于申请提前拨付2023年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函》(吉科函〔2022〕97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87362.9万元。用于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具体内容和收支科目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切块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执行,各市县要及时将收到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发挥效益。
附件:1.2023 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第一批)预算表(总表)
1-1.2023 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表(明细表)
2.2023 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第一批) 预算表(部属非预算单位总表)
2-1.2023 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第一批) 预算表(部属非预算单位明细表)
3.2023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第一批)预算表(自然科学基金部分)
4.2023年度提前下达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第一批)预算表(吉林省与中科院科技合作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5.2023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