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要求,为规范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管理机制,促进创新平台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对已设立的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开展重大事项调整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事项调整范围
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实行重大事项调整备案制度。重大事项调整主要范围:
1.中心名称调整;
2.中心主任调整;
3.中心合作单位或参加单位变更;
4.中心研究方向变更;
5.依托单位不能保障中心正常运行,自行要求撤销摘牌。
二、重大事项调整流程
各中心需要调整事项,应经本中心学术机构论证后,由依托单位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资配处受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参照《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吉科发国[2022]12号》、《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吉科发规[2019]25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下达调整通知,并由信息系统备案。
三、调整时间
各中心将正式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202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盛安琪 0431-88934480 15843129007
附件:1.更名调整审批表
2.主任调整审批表
3.参加单位调整审批表
4.研究方向调整审批表
5.撤销审批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