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财政信息2021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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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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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飙飙

 吉林财政信息

第9期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9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吉林省契税税率确定为3%

我省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成效显著

2021年我省第六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 

成功发行新增债券 保障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市 县 信 息】

长春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

吉林市:完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四平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前郭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

 

【工 作 动 态】

 

吉林省契税税率确定为3%

 

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于9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同步施行。

《决定》确定吉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税率为法定最低税率。

《决定》明确了两项特定情形减免税规定。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我省个人购买住房原适用税率为3%、土地和非住房原适用税率为5%,此次统一确定为3%,是我省一项重大制度性减税举措。调整税率后,我省进入契税税率水平最低的省份行列。按2020年全省契税测算,以后每年可为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30亿元。更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通过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目前我省居民购买住房将继续享受优惠税率,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契税法》和《决定》,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契税法》在吉林省顺利实施。(厅税政关税处)

 

我省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成效显著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支持疫情防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出发,将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取得了广受益、降税负、增活力、稳就业、促增长等一系列积极成效。

2019以来,我省先后落实多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2019年开始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六税两费”。2020年为应对疫情,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自3月起,对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2021年,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从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的标准提高到月销售额15万元。

上述优惠政策的实施,共减免税款近200亿元,惠及我省23个主要行业,实现税收红利全覆盖。享受减免税规模较大的主要是批发业、零售业和商业服务业等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行业。分政策看:194.3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到增值税10万元以下免征政策,累计减免63.4亿元;15.5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累计减免100.3亿元;37.3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到“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累计减免10.4亿元;16.6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到增值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免24.1亿元。

随着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全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今年上半年销售和纳税均实现较快增长,体现了政策在稳就业稳增长稳预期上的积极作用。

一是小微企业活力不断增强。今年上半年,全省小微企业增值税开票户数为30.3万户,同比增长20.5%,增加5.2万户,增速比大中型企业快1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开票户数占全部开票企业户数的80.9%,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二是小微企业财力贡献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小微企业纳税40.6亿元,同比增长14.7%,增收5.2亿元,占全部企业纳税增量的2.3%。

三是个体工商户户数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我省实有个体工商户213.3万户,同比增长10.4%;新登记个体工商户21.4万户,同比增长67.8%。

四是小微企业对国家和省的政策满意度普遍较高。今年7月,我们对我省247户小微企业和10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政策问卷抽样调查。其中,对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满意度为99.7%,认为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切实帮助企业发展的为98.6%。(厅税政关税处)

 

2021年我省第六批政府债券成功发行 

 

8月11日,今年我省第六批政府债券通过财政部上交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本次共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9.28亿元,债券期限分为10年、15年、20年和30年,发行利率分别为 3.09 %、3.47 %、3.51 %、3.65 %。 

各承销团成员于8月12日,按照实际中标数额,将认购债券资金缴入国家金库吉林省分库。省财政厅将按资金拨付程序及时予以拨付。(厅国库处)

 

成功发行新增债券 保障重大项目融资需求 

 

截至7月20日,我省成功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77.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5.02亿元,共支持全省890个项目,涉及铁路、公路、机场、市政建设、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权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农林水利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142.71亿元,共支持包括省本级、长春市和吉林市等16个市县67个项目建设,涉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供水、供热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其中,长春市发行包括汽开区繁荣智能制造产业园、北湖科技开发区创新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等16个项目,发行规模73.49亿元。债券的成功发行为我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了各地在建项目的融资需求,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对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稳步增长发挥重要作用。(厅债务处)

 

【市 县 信 息】

 

长春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高质量发展

 

长春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对照“十大行动”制定落实举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落实,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整体提升。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正式上线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云平台,入驻供应商9500余家,提供商品和服务达142万种,制定《2021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有效规范和活跃了政府采购市场。今年5月,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公布了2020年度全国营商环境考核情况,长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国参评城市前20名行列。二是深化金融助企。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行动,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严格兑现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政策,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三是提高补贴标准。将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就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学时20元,将国有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补贴标准提高到5万元。四是强化降费减负。公布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全面开展“收费一张网”检查,加快推进政策性退付工作进度。(长春市财政局)

 

吉林市:完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全省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统一安排,吉林市财政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一是统一口径,确保应报尽报。今年年初,省财政厅将境内和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纳入财政国有企业决算报告和经济效益月报编制范围,并下达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名单,要求全口径报送。2019年度吉林市纳入财政国企决算范围的国有企业40户,而省财政厅下发的2020年度国企决算报送范围达365户,其中市国资委下属企业293户、其它市直部门下属企业14户、区属企业58户。为尽快完成国有企业决算报告工作,市财政局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财政部门,传达省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要求,统一报送口径。经多次沟通,最终确定2020年度我市纳入财务会计决算范围的国有企业346户,纳入2021年经济效益月报范围国有企业345户,达到了应报尽报的要求。

二是严格指导,规范经济指标。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审核要点和国有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编报要求,市财政局与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城区、开发区财政部门通力配合,与企业财务人员建立了微信工作群,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安装软件、校正参数和数据汇总,严格规范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确保了企业如实反映财务会计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了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据,形成了《吉林市2020年度国有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上报省财政厅。

三是未雨绸缪,夯实工作基础。为扎实做好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和经济效益月报工作,市财政局利用市国有企业会计决算工作群,向报送范围内国有企业下发2021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审核要点,指导国有企业加强主要经济指标和逻辑关系审核,为以后做好国企财务决算工作做好准备和铺垫。(吉林市财政局)

 

四平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依据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的,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管理等业务系统为核心、集中化部署为手段、大数据应用为途径的现代财政信息化体系。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是财政部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当前全省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作为省财政厅选定的第一批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地区,四平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系统培训、扎实推进信息收集,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市财政局积极与省厅及软件公司沟通对接,一体化系统基础信息库及项目库模块各预算单位已经开始陆续使用填报,指标管理模块上线至今也已录入并审核新增指标近千条。这一系统的上线,有效推动了财政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全面总结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经验,在实践中妥善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早日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模块上线、全流程打通、全业务覆盖。(四平市财政局) 

 

 前郭县: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落实国家“互联网+”战略及国务院有关“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的政策要求,构建竞争有序的线上政府采购平台,前郭县财政局依托政采云平台,率先开展了前郭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保障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上线目标要求,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顺利开展了供应商征集工作,促进前郭县政府采购更加阳光透明、便捷高效。

二是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供应商入驻可先在网上注册,随后到县财政局进行现场审核。对列入电子卖场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实行网上商城直接下单采购,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借助报刊、电视、官方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逐步提高前郭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影响力,加快电子卖场平台建设,让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其中。(前郭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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